渊源流长的刑侦技术手段

模拟画像的历史渊源流长,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期。

传说中楚平王要杀伍奢全家,次子伍子胥逃脱。于是,楚平王命人将伍子胥的画像张贴于城门缉拿,这便有了伍子胥过昭关一夜之间白了头的故事。

基于人类相互识别的本能,古代执法者在侦破案件时,首先选用了人的体貌特征。《秦简-封诊式》中的“贼死篇”记述了一起他杀案件的现场勘查报告,其中就有关于尸体的身长、肤色、发长、疤痕等体貌特征的描述。

画像捉拿逃犯有记载的是在唐宋时期,官府在缉拿罪犯时开始利用体貌特征,当时遇有逃犯,官府便开具“海捕文书”,上面除写有逃犯的姓名、年龄、籍贯和体貌特征外,往往还配有逃犯的画像,即“画影图形”以便官民辨识和缉拿。

模拟画像不仅出现在中国,国外历史上也有过相似的记载。利用模拟画像侦破案件被纳入科学体系则是从19世纪80年代巴黎人类学研究会的主席路易斯-阿道尔-伯尔蒂龙开始的。伯尔蒂龙开创了“头像描述法”:通过书面形式记录罪犯的相貌特征,然后将其头像描绘出来,供张榜通缉使用。

上世纪40年代中期在国际上通用的方法是“人像组合法”,其原理就是把一定数量、不同种类的相貌特征,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制作出模拟画像。就是人们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“3号眼+5号鼻+8号嘴……”,拼出一张人脸。当时的“拼图库”是一个旅行箱大小的“人像组合箱”,里面装满了代表不同类型的五官塑料片,采用幻灯式的方式拼图、制作。

 60年代初西德已有了半自动人像组合仪,并开始为侦破工作服务。

 70年代后由于相貌学在刑事侦察上的广泛应用,世界各国先后推出了人像组合仪,电子成像器等系统。如:(1)、西德刑事警察使用的“美能达”人像组合法;(2)、美国使用的“FIS”系统;(3)、“MIMIC”系统(Multipie Image     Mager+Compositor);(4)、英国的“Face--fit”系统;(5)、奥地利的SIGMA方法;(6)、日本的简易人像合成器等等      

     80年代初“人像组合法”在我国出现。当时,公安部组织开发了PZY110型透明重叠组合人像仪,由于此系统采用手工组合方式,及另外一些原因,未能普及推广。80年代中期天津市刑科所将人像照片按五官分类,剪帖于模版上,将目击者选中的模版(如,脸型、发型、眼睛、鼻子、嘴)组合起来,就可以得到类似与于嫌疑人的相貌。重庆市刑科所采用收集照片,按脸型分类的方法,目击者在相册中查找与疑犯相似的照片若干张,剪帖相貌特征,然后组合在一起,便能得到与疑犯相似的照片。   

上个世纪90年代“人像组合箱”被移入电脑中,世界各国都推出了具有本国特征的拼图库,开发出了电脑人像组合系统。我国一些单位也相继推出了警星、创新、TH等几种“电脑人像组合系统”。这些系统的推出,受到了公安部门的欢迎,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,在刑事侦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